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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推荐表注意事项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年08月16日 16:32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基本情况的重要材料,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浓缩,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、毕业生参加“双向选择”活动的重要证明材料,也是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的重要依据,须认真填写。因学校发给毕业生的正式推荐表(即盖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章的推荐表)每人只有一份,所以自己可多复印几份,以备在双向选择过程中与其他材料一起送给有关用人单位。如发生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丢失等意外,请及时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。

推荐表的填写和使用:

① 统一使用我校印制的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;

② 表中所有栏目都要认真填写,不留空白,没有内容可填的,应注明“无”。

③ “主要专业课程成绩”栏目,由毕业生自行查询填写,经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核签章后方为有效;

④ “在校现实表现”栏目由各部(系)填写并签字,填写时要突出毕业生的特点和长处,不允许只写同意推荐或只签字;

⑤ 填表时字迹工整,不可用电脑打印;

⑥ 每个毕业生可以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多份使用,呈送给准备签约的用人单位才使用原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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